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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 维护稳定 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发布时间:2009-10-2 18:01:47    |    阅读数:    |    网友评论:

2007年5月14日,龙场镇人民政府、县维稳办、县信访局、县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贵州省修文鼎鑫电冶有限公司、贵州修文华航冶炼有限公司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周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了调查。情况是:

贵州省修文鼎鑫电冶有限公司烟气、烟尘环保设施未运行。调查组向其通报村民反映农作物、经果林、居住环境受污染情况后,要求立即启用环保设施,该公司积极配合,在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在的情况下马上启动了环保设施并派员参加了现场检查。

贵州修文华航冶炼有限公司烟气、烟尘环保设施未运行,当调查组向公司主要负责人通报村民反映农作物、经果林、居住环境受污染情况后,公司主要负责人借故离开,委托其助手林航接待。调查组要求立即启用环保设施时,林航以县政府未兑现当时引资洽谈的优惠电价、没有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等为由不予启动。要求其参加对付民军等村民反映的污染情况进行检查时,林航又以种种借口不参加检查。后经再三要求,林航才勉强参加了现场检查。

据了解两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排烟气、烟尘对龙场镇新生、阳明、青龙、新水、大地等五村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污染。村民反映强烈,要求两公司正常运行烟气、烟尘污染治理设施并赔偿污染造成的损失。同时,县城翰林花园片区居住户和部分离退休老干部也反映空气受严重污染,强烈要求两公司烟气、烟尘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要求相关部门给予查处。

针对以上情况,调查组向县政府作了紧急报告,建议政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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