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季度乌当区区排污费征收情况通报
2010年1-3月全区征收排污费13.2741万元,29户,发放排污许可证80家,为进一步提高排污费征收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区环保部门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认识排污费征收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2、完善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做好排污申报核定工作,为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强化环境执法,充分发挥排污费征收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
3、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法定程序开展排污申报、审核、核定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准确掌握国家有关排污申报核定相关法规、规章和工作程序,确保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
4、认真履行排污费征收工作职能,认真贯彻执行《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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